天山網訊(記者郭玉強 通訊員邵冬梅報道)6月4日,新疆克拉瑪依市白鹼灘區人民法院對社區矯正人員艾某依法作出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裁定。這是該院首例社區矯正人員不服監管被撤銷緩刑的案例。
  2012年8月21日艾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判決生效後,艾某在白鹼灘區中興路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在此期間,艾某不服從矯正監管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前往司法所報到、上交思想彙報,被白鹼灘區司法局先後書面警告兩次。
  2014年3月,艾某再次嚴重違反監管規定,拒絕接受監管教育。5月21日,白鹼灘區司法局以艾某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向白鹼灘區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建議書,並提交相應證據證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艾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存在違反社區矯正監管規定的事實,情節嚴重,依法應當撤銷緩刑,遂作出撤銷原判決中宣告緩刑三年的執行部分,決定對艾某收監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原標題:新疆克拉瑪依法院受理首例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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